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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的四大对策

发布时间:2024-02-20 20:53:07   来源:ub8优游登录地址

  如果忽视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范性管理,势必会引起一系列问题,阻碍建筑领域健康发展,对此,作者觉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提高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从经济法制角度规范招标人(含代理人)行为,加强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从源头和根本上完善和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及其管理制度:

  (1)政府行政主任部门应组织对招标投标文件的编制标准做研究,出台相关细则或规范性文本文件等,对具体的具有一定规模或性质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文件要进行严格的专家评审和论证。

  (2)对具有一定规模或性质的项目的招标投标要切实加强招标投标过程全程行政监督和执法监督。

  (3)规范投资人和招标投标代理人及各类招标投标参与人员的行为准则和执业规范,建立健全其法律和行政处罚措施。

  (4)完善招标投标评审制度,除对投标文件进行把控外,还要重视由造价类专家对招标控制价的事先审核、对投标人商务标的独立详细评审,评审结果作为技术经济专家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

  信用机制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第一,构建统一的市场监控体系,实现信息实时共享,为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依据;第二,构建并完善诚信档案,结合招标投标参与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划分多个层次,构建诚信档案,并将其公布于公共资源信息公开披露网络,从而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第三,完善资信目评级制度,综合考虑行业及企业真实的情况,利用统一评价标准对全行业的各类实体做全面、系统化评价,以此来约束企业行为。以上制度的建立,从市场经济角度不仅规范了投标人,也规范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咨询服务机构、评审专家等全面的参与者的从业行为。创造诚信守法的市场建设环境,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符合规范的市场秩序。

  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规范投标人准人要求,如提升公司参与活动的诚信保证金额、对公司进行竞争承诺机制,公示不通过处罚等手段,淘汰那些素质较低和实力较差的企业,确保参与竞争主体都具有恰当的实力;另一方面,改革投资管理机制,减少同体投资等问题的出现,以此来有效划分咨询、投资、建设、服务、监管等职能,积极落实责任制度,最大限度消除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但如此,对于招标投标活动,项目投资主体和监管部门要用程序来保证对各参与者进行事前实力考察,考察结果排序并公示,摒弃招标投标过程中也许会出现的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现象,提高招标投标透明化,从根源上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

  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其不仅限于场内交易,更多的是坚持标前审查及标后跟踪。对此,管理部门应提前参与到工程各类审查工作中,严格落实现场勘查、清单审查等工作,提高招标人投资效益的同时,实现对承包商资质和实力的审查。招标文件作为该活动的核心,也是招标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因此应严格按照相关《办法》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明确要求。具体来说,应坚持完整性、合理性等原则,细化并规范文件内容,如文件重点内容要涉及货物、工程等多个角度,根据项目特点确定详细的细节内容,以提高针对性;另外,文字表述要涉及货物、工程等多个角度,根据项目特点确定详细的细节内容,以提高针对性;另外,文字表述要清晰,针对招标文件的字句要进行仔细的推敲,使用规范性术语,避开使用含义模糊的词语等,确保条款内容符合法律和法规,确保项目后续系列活动有序、严谨、科学、合法,实际做到确保项目利益最大化。

  市场经济体制下,招标投标监督机制的构建已经不仅仅限于法律或者行政方面,更多的在于市场、舆论等方面。具体来说,首先,完善制度,作为基础监督形式,法律完善与否直接决定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化水平。因此政府部门应结合当前建筑领域发展现状,完善相关制度,并加大对制度的执行力度,采取强制性手段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其次,加强建筑行业市场建设,兼顾有形与无形市场,促使市场在监管工作中充分的发挥非消极作用,推动招标投标所有的环节都能够按照市场既定标准运行。最后,通过舆论及新闻监督,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细节的曝光率,促使营私舞弊等问题暴露在阳光之下,以此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的公正性。

  招标投标代理机构是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实际操作主体,对其结東和项目实施成败及其经济和社会效益产生直接的决定性作用。因此,在招标投标管理和招标投标代理机构之间真正做好“管办分离”工作,从源头上避免权力滥用、政治腐敗.割断部门之间的利益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现行的政府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监管部门在行政审批、机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等方面做细划,定期总结与考核,定期接纳新的信息和新的管理技术,定期对不符合市场发展需要的陈规陋习进行改进,通过这一种方式逐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形势。

  对于施工项目,标后管理是解决挂靠、分包等问题的主要手段,也是监管部门的基本职责。中标后,项目业主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其上报至有关部门完成备案登记工作,按照合同内容及时拨款,与此同时,监理单位要充分行使自身职能,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等方面做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并督促承包商对问题进行高效处理,直至问题解决。政府监管部门应严格督查项目监理机构,如若发现监理单位不作为,应坚决清退,严格整治。而当工程完工结束后,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部门应加大对工程结算的管理,以此来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此外,还应建立综合素养高、政治素质过硬的专家队伍,保证评标工作顺利开展。在队伍建设中,能够最终靠抽签方式评选专业技术人员,避免利益相关的专家进人到评标程序当中,不能够建立统一的管理、惩戒及退出制度,增强专家队伍独立性,并借助现场录像等手段,实现对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监控。同时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培训,增强其职业道德素养的同时,提高其专业水平,为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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