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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0 08:49:26   来源:ub8优游登录地址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26.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2011]64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0,00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3,500万股。

  2011年5月20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未分配利润4,050万元向全体股东分配红股,每10股送3股,以资本公积2,700万元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本次分配红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250万股。此次增资已经利安达“利安达验字[2011]第10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于2011年7月1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4月27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资本公积10,125万元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0,375万股。此次增资已经利安达“利安达验字[2012]第102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于2012年6月21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年5月6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15,187.50万元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5,562.50万股。此次增资已经利安达“利安达验字[2013]第10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于2013年6月9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9.68元。根据《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司非公开发行的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5年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5,562.5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51,562.50万股。

  2015年12月9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3,562.50万股。此次增资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5]1601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于2016年1月8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2016年5月5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在存在总股本535,6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块钱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此次增资已于2016年7月1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核查,发行人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并依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设立及上市后历次股权变更均已依法履行了相应批准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获得了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备案,发行人上市后历次股权变更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另外发行人还设立了相应的职能部门,具体组织结构图如下:

  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拥有一、二、三级子公司共计50家,其中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计45家,参股子公司共计5家,具体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前四大股东黄松先生、白明垠先生、潘峰先生、肖荣先生具有事实上和法律上的一致行动关系,是发行人的共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发行人设立至今,未发生变化。截至2016年6月30日,四人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截至2016年6月30日,黄松、白明垠、潘峰、肖荣四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除前述外其他的质押情形,亦不存在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

  黄松、白明垠、潘峰、肖荣四人的简介请参见本节“七、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截至2016年6月30日,除发行人外,黄松、白明垠、潘峰、肖荣四人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任期以及截至2016年6月30日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

  经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情况详见上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发行人债券。

  截至2016年3月31日,前述董事任期届满,尚未换届。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黄松先生,中国国籍,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科学园南里风林绿洲XX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给排水高级工程师,为公司多项专利的发明人,曾获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1981年至1986年分别在河南油田钻井公司、采油工艺研究所工作,任技术员;1986年至1998年在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工作,先后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职;1998年10月起历任北京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以下简称“惠博普有限”)董事长、总经理;自2009年9月本公司成立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白明垠先生,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科学园南里风林绿洲XX号,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机械工程高级工程师;1990年至1998年在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测试中心工作,担任主任工程师等职;1998年10月起历任惠博普有限董事、副总经理;自2009年9月本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潘峰先生,住所为北京市昌平区东关南里XX 号,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1993年至1998年先后在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研究室、仪表室工作,担任助理工程师等职;1998年10月起历任惠博普有限董事、副总经理;自2009年9月本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肖荣先生,住所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XX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油气集输高级工程师;1981年至1989年在河南油田设计院工作,1989年至2001年1月在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工作,先后担任工艺室主任、院副总工程师、院长助理等职;2001年7月起历任惠博普有限董事、副总经理;自2009年9月本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郑玲女士,中国国籍,1959年出生,财务管理研究生学历,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曾就职于中国石油大港油田信息中心,2000年8月起到北京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工作,2009年9月至2014年4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目前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瞿绪标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曾在新疆财政科学研究所、新疆自治区财政厅从事研究工作,曾任赤峰德农松州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冠科技(600371)副总经理,三北种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新疆华西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现任上海思科瑞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苏州思科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合伙人,上海市思科瑞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南京亚东启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四川思科同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旭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9月起担任惠博普有限董事,2009年9月本公司成立起,担任公司董事。

  刘力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出生,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物理学专业、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应用经济系,并获得物理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注册会计师。曾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1993年变更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任职,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项目主任和金融系主任。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时但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宇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悦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历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金融信息工程系副教授,兰州商学院校长助理(挂职),光大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光大滨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格尔木藏格钾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唐炜先生,中国国籍,195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曾在对外经贸部、商务部担任干部职务。现任北京 CBD 物业管理及地产开发企业协会监事长,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2016年3月31日,前述监事任期届满,尚未换届。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九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王全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副院长等职,上海纽福克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1994年荣获孙越崎科技教育基金青年科技奖。2003年6月到惠博普有限工作,历任董事、副总经理等职,2008年9月起担任惠博普有限监事,2009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毅刚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自动化仪表高级工程师。1989年参加工作,曾任河南油田采油二厂仪表自动化工程师,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仪表自动化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职。2001年8月起到惠博普有限工作,历任工控部经理、设计所副所长等职,现任公司油气工程事业部经理,2009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

  杨辉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经贸英语专业,曾就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曾在中国石化集团华北石油局从事煤层气经营管理工作,2006年起在惠博普有限工作,从事公司主营产品的投标及管理工作,历任投标经理,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油气工程事业部副经理,2013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张中炜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石化河南油田职工大学、河南油田经济研究所、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起到惠博普有限工作,曾任惠博普有限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09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郭金辉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毕业于石油大学(华东)勘察地球物理专业,本科学历。曾先后在吉林油田驻京办事处、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中恒联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1月起到本公司工作,担任市场部经理,2011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顺安先生,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在河南油田研究院,河南油田广东石油贸易公司,武汉神龙汽车有限公司,法国雪铁龙汽车公司北京代表处,法国标致雪铁龙(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国标致雪铁龙汽车公司上海研发中心工作。2011年3月起到本公司工作,担任营销中心副总监,2013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金岗,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至1999年在中油燃料油公司工作,2000年至2014年在北京中加诚信管道技术有限公司工作,担任总经理等职,2013年3月起担任潍坊凯特工业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的兼职如下:

  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和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如下:

  经核查,发行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公司主要从事油气田开发地面系统的工艺技术研发、系统设计、装备提供、工程技术服务及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业务。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油气水高效分离技术的研发,已由单一工艺技术产品的提供商发展成为具有工艺系统一体化综合解决能力的油气田装备及技术服务商。目前,公司能够为油气田开发企业在油气处理系统、油气田开采系统、油田环保系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等业务领域,提供包括工艺综合解决方案、产品设计制造、系统集成、运营等一体化服务,并进一步向具有一体化综合解决能力的油气田工程总承包商的转型。

  2012年,公司收购华油科思,正式进入下游天然气利用领域,2014年通过收购泛华能源进入油田区块运营领域,至此公司形成了涵盖油气田装备及工程、石化环保装备及服务、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在内的三大业务板块,主要业务囊括了油气处理系统、油气田开采系统、油田环保系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天然气运营、油田区块运营等诸多领域,公司通过对外投资进一步延伸了产业链,丰富了业务类型。

  目前,公司主要的三大业务板块包括:油气田装备及工程、石化环保装备及服务、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

  油气田装备及工程板块,主要包括油气处理系统板块、油气田开采系统板块以及油田工程技术服务系统板块,并具备向客户提供油气田装备及工程技术总包服务的能力。油气处理工艺是公司的优势业务,在该领域,以分离技术为核心,公司已形成了完备的技术和产品体系,能够向客户提供高效、节能、环保的油、气、水处理装备及EPC工程总承包服务。

  油气处理系统装备是油田地面工艺系统的核心,可以用于将地下采出液从油井开采至地面后,将石油采出液中含有的水、气、砂等去除,将水、砂等处理后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将处理合格的油、气集中,通过石油管道等方式运输至下游炼化厂进行深加工的系统装备。

  公司根据陆上、海上、热带雨林油气田原油采出液不同特性,及其不同的气候、地理环境设计不同的工艺系统解决方案并研发、制造以分离器为核心的成套油气水处理系统装备。此外,公司开发并制造的天然气净化系统装备也已应用于西气东输、川气东送、中哈天然气管道等国家重点项目。

  油气处理系统业务在油气田装备及工程业务中的金额及占比较大,同时公司领先的油气处理技术也进一步应用于油气开采、油田环保等其他业务领域,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公司在油气田开采系统板块主要提供用来分析油藏的移动式高温高压测试装备,以及三次采油注入系统的装备及技术服务。

  移动式高温高压测试装备应用于勘探开发初期和日常油气井测试,是为分析油藏求得地层流体的井口压力、温度、产量及物性等参数而建立的一套地面临时生产流程装置,是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过程中对油藏进行综合评价的重要工艺装备。该产品在完井测试阶段将气井、凝析油气井和油井产出的油、气、水混合物分离成天然气、凝析油(原油)和污水三相物质,实现完井测试阶段单井油、气、水产量仪表连续计量和就地控制。

  聚合物驱油是一种提高原油采收率的方法,使用公司三次采油注入系统装备可将聚合物调节到适宜的压力和流量注入井下,通过聚合物的携带作用,提高原油的采收率。该系统改变了以往效率低下的手工或电动调节,而且做到聚合物没有粘损,不但大幅提高了运行效率,也大幅降低了客户的投资。

  公司油田工程技术服务主要提供自动化工程技术服务,在完成公司自身产品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及软件工程配套服务的同时,建立了较强的自动化工程技术服务能力,逐渐发展为独立的经营业务,一般包括硬件系统的设计、组装和软件系统的设计服务。例如公司开发的油气储运自动化SCADA系统普遍应用于长输管线及原油储存站库中,实现对设备运行及数据的全面监控、调度及管理。

  除自动化工程技术服务外,公司还提供作业技术服务和工程咨询服务等。作业技术服务主要为油气田开发企业提供油水井作业、压裂、酸化,石油机械设备清洗、维修、维护,罐及管道清洗、维修,管道内外检测、抢修、解堵技术服务。公司提供的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工程咨询、技术研发服务、设计服务等。

  为了补充和提升该业务板块的综合实力,加快进军油气田及油气管道数字化建设行业的步伐,公司于2013年2月收购了凯特智控51%股权,充实了公司自动化工程领域的团队,获得较为齐全的业务资质体系;同时,凯特智控的业务整合,将与公司国际化战略相结合,提升公司油气领域工业自动化工程业务的综合实力、加快公司油气田及油气管道数字化及信息化业务的拓展步伐,从而创造更大的市场机会,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2015年7月公司完成了对子公司凯特智控的进一步收购,持股比例增加至84.123%,在油气管道业务方面有能力为油气工业自动化控制与数字化管理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在国内具有领先优势。

  2015年公司还成立了天津管道技术服务公司,未来计划以管道完整性管理为核心,包括管道内检测、外检测、抢修、安全性评价、巡检等,打造管道安全完整性业务。目前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惠博普管道技术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包括管道内外检测及清洗、修理、运维、安全防护及预警等技术咨询和服务。公司在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可提供多种管道内检测服务;还研发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和专利技术的成品油净化系统,国内首创解决了处理不达标、效率低、损耗大等困扰行业多年的技术难题。

  石化环保装备及服务板块,主要是采用行业领先技术,解决石油化工行业领域生产过程中的三废问题,变废为宝,创造效益。2015年公司实现了环保业务由油田环保向石化、炼化、通用环保业务领域的突破。为打造独立的环保业务,公司投资2亿元在天津成立了惠博普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环保业务进行专业化管理,打造核心业务团队。

  油田环保系统装备及工程服务是对原油开采及储运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含油污泥、含油污水、废气等污染物进行环保处理的设施和操作。公司目前主要提供含油污泥处理装备、储油罐自动机械清洗装备以及老化油处理服务和热解焚烧无害化处理服务:

  含油污泥是石油开采、运输、炼制和含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处理难度大,经过公司含油污泥处理装备的处理,原油可以回收利用,而处理后的泥土达到了回填标准。

  公司的含油污泥处理装备适用于污泥种类多、成分复杂、来源广泛的油田,对于不同含固量的污泥、以及各油田老化污泥等均能有效处理;具有处理量大,工艺方案先进、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便、运行费用低以及可全部回收原油、能耗低、劳动程度小、清洁生产、无二次污染等特点,可有效地实现含油污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原油储罐、含油污水沉降罐等油田及原油储运单位的大型储存容器定期清洗是日常生产的要求,传统的人工清洗方式危险性高、周期长、资源浪费严重。运用机械成套设备对储油罐进行清洗,整个清洗过程都是在密闭的环境下进行,无须人员进入罐内,清洗周期短、干净无污染、原油回收率高、自动化程度高、省工省力。储油罐通过机械清洗可以提高其有效容积以及安全性。

  由于老化油有着乳化严重、杂质含量高、含盐量高等特点,常规的重力沉降方法很难将其有效处理,公司通过试验开发出离心分离为主的老化油处理技术,可以快速进行分离识别,降低了处理难度。

  在含油污泥处理中,先对污泥进行并回收原油,在层燃螺旋炉排焚烧炉中添加混合材料进行热解焚烧,通过余热利用、尾气处理最终环保排放。经过处理的泥渣将不再含油石油类及其他有害成分,焚烧处理过程稳定、经济、高效,实现了危险废物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要求。

  公司在现有油气环保业务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开发和引进,向通用环保业务领域进一步开拓和延伸,确立了以固废处理、土壤治理为主要方向的发展计划,有利于加快公司环保业务的战略转型升级。通用环保业务涉及的领域包括:重金属处理,河流领域的治理,生物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市政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司具有资源整合能力,在能源技术创新、服务的基础上,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向通用领域扩展,在市政环保业务方面,开拓视野、长期布局、中短期相结合,打造独立的环保业务。

  为加快公司环保业务的市场开拓,2015年11月公司以自有资金2亿元在天津投资设立惠博普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除传统油气环保业务外,还包括土壤改良技术、城市垃圾、污泥、固体废弃物处理、水污染治理,工业废水、污水资源化处理、大气污染治理、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技术开发等。

  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板块,主要为石油及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及运营服务,即天然气运营、油田区块运营,是公司通过并购获得的新业务板块。公司于2012年底收购天然气运营管理公司华油科思,进入下游天然气利用领域,主要进行天然气管道建设投资及为下游的工、商业及民用客户提供管道天然气。2014年末,发行人收购泛华能源,对大港油田孔南区块的油田资产进行运营。

  目前公司油气资源开发业务板块主要收入及利润来自于华油科思天津武清天然气项目、泛华能源孔南区块油田项目及少量加气站项目,公司亦已在其他地区的天然气运营项目、LNG、CNG加气站、煤层气项目等上有所布局。

  油气田装备及工程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囊括原油气处理系统、油气田开采系统以及油田工程技术服务等多个业务领域。公司在油气处理技术等多个技术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通过不断进行技术革新、改进产品,开发出满足客户要求的、高效节能的油气田装备产品及工程技术服务,报告期内,油气田装备及工程业务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从2013年的40,447.18万元增长至2015年的85,780.67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5.63%。2015年公司进一步取得了巴基斯坦Nashpa油田天然气处理及液化石油气回收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大额订单,预计将对公司2016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石化环保装备及服务业务作为公司一个新兴的业务板块,其主要是采用行业领先技术,解决石油化工行业领域生产过程中的三废问题,变废为宝,创造效益。2013年,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11,887.63万元,系公司加大石化环保装备及服务业务的推广力度,项目数量显著增长,包括大庆油田、长庆油田、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客户采购需求较大;2014年,受到油价下跌、油气市场增长放缓等宏观环境影响,新增订单业务量有一定减少,当年实现收入6,296.11万元。2015年至今油价虽然维持在低位,但环保产业随着国家政策支持和社会关注实现快速发展,石油化工领域内的环保工程和设备市场出现好转,当年营业收入7,891.15万元,较2014年有所回升。公司2015年成立了惠博普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石油石化环保市场和市政环保市场均有多个项目进入实施阶段,以实现未来环保领域规模增长。

  在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领域,2012年公司收购以天然气运营管理为主营业务的华油科思,合并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新增以天然气运营为代表的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业务。2014年公司收购泛华能源有限公司,新增上游原油开采业务。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3月此业务板块收入分别为42,803.25万元、47,297.70万元、42,233.22万元和5,356.9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4.99%、34.24%、31.08%和25.62%。其中, 2013年、2014年、2015年各期天然气销售收入分别为42,803.25万元、46,131.94万元、29,927.99万元,系2015年由于油价下跌致使下游客户为降低成本使用重油替代部分天然气,天然气管道项目的输气量较2014年有所下降。另一方面,2014年8月完成对泛华能源的收购,2014年确认收入较少,为1,165.76万元,2015年开采较多,但根据油价情况开采规模有所控制,收入贡献12,305.23万元。

  华北地区收入从2013年的44,758.21万元上升至2014年的51,567.86万元又下降至2015年的43,618.0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7.05%、37.33%和32.09%,主要原因系2014年公司收购泛华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报告期内完成交割并合并收入,同时下游天然气管道运营业务销气量增加导致2014年华北地区收入上升;2015年由于天然气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从而导致华北地区收入下降。

  在东北市场,2013年公司含油污泥处理设备等石化环保装备及服务业务在东北大庆油田逐渐获得客户认可,采购量显著提升;2014年由于油气价格下跌,大庆油田对油气田装备及工程业务等其他业务的采购需求亦有所下滑,当年营业收入下降。2015年公司成立了惠博普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石油石化环保市场和市政环保市场均有多个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全年营业收入13,439.45万元,实现了环保领域营业收入的增长,增长率为20.99%。

  2015年华东地区业务收入为13,148.68万元,较2014年增长112.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奥普图科技和凯特智控加强了市场开发,在华东地区签订大额订单并确认收入所致。

  自2011年至今,公司将海外市场推广工作作为业务发展的重中之重,相继在中亚、中东、非洲、美洲等成立公司及办事处,并加强了对驻外办事处的计划管理与考核, 2013年,公司海外业务收入突破2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大。2014年公司与CNOOC Iraq Limited、EMIR-OIL, LLC签订多个海外项目合同,公司部分海外EPC项目按进度确认收入导致当期海外业务收入较大,达到66.443.0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8.10%。2015年公司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取得了巴基斯坦Nashpa油田天然气处理及液化石油气回收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大额订单,同时深化已有客户的合作机会探索,实现收入60,142.97万元,保持较为稳定的业务贡献。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来自前5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委托加工材料、外购材料及外购元器件等三大类。

  其中,委托加工材料主要为公司委托外协单位加工的材料费及加工费,构成了委托加工成本。公司向外协方提供设计图纸和技术指导,或者提出产品需求由外协方按要求加工所需部件。此类外协部件为非标准化产品,双方按照需耗费的材料费、人工费的多少商定价格。

  外购材料主要包括各类板材、管材、型钢等用于自主加工的原材料。2012年,公司收购华油科思,正式进入下游天然气利用领域,该业务下,材料成本主要为外购管道天然气。

  外购元器件为公司成套装备上使用的不需加工的元器件。如各类泵、阀、仪器、仪表、控制模块等,其采购价格依据其产地(国产或进口),质量档次、市场供求、技术含量的高低不同在价格上有所差别。项目使用的元器件种类繁多,且不同的项目所需元器件品种、型号、产地,价格迥异,多为单件采购。

  除天然气运营业务上业的垄断性质外,公司所需的其他原材料的供应商及外协加工商数量众多,市场化机制比较健全,公司可以选择不同的国内外供应商作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不存在采购困难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前5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额占年度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a、2014年12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向发行人核发编号为TS1810359-2018号《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同意发行人从事GB1级、GC1(2)(3)级、GC2、GC3级压力管道的设计,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9日。

  b、2015年4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向发行人核发编号为TS1210364-2019号《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同意发行人从事高压容器(限单层)的设计,有效期至2019年5月21日。

  c、2015年9月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向发行人核发编号为(京)JZ安许证字[2015]233071号《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发行人从事建筑施工,有效期自2015年10月9日至2016年12月31日。

  d、2016年3月3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会员会向发行人核发编号为D211089448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认定发行人的资质等级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有效期至2021年3月2日。

  e、2009年11月2日,北京市商务局向发行人核发编号为00721357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同意发行人从事对外贸易经营。

  f、2015年6月28日,北京海关向发行人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登记编码1108360425,有效期长期。

  g、2016年2月1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向发行人核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编号为A211013848,资质等级为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田地面)专业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2月1日。

  h、2013年12月18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向发行人核发编号为33号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同意发行人从事对外工程项目。

  i、2015年6月27日,美国石油协会向发行人核发编号为12J-0021号的《分离器徽标许可证书》,同意发行人在相关分离设备使用API徽标。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6月27日。

  j、2015年6月27日,美国石油协会向发行人核发编号为12K-0021号的《加热设备徽标许可证书》,同意发行人在相关加热设备使用API徽标。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6月27日。

  k、2016年2月1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向发行人核发《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编号为A211013848,资质等级为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田地面)专业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2月1日。

  a、2013年7月31日,北京市商务局向惠博普能源核发编号为01222137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同意惠博普能源从事对外贸易经营。

  b、2015年6月19日,北京海关向惠博普能源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登记编码1102910242,有效期长期。

  a、2008年11月12日,北京市商务局向奥普图核发编号为00617121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同意奥普图从事对外贸易经营。

  b、2015年2月13日,北京海关向奥普图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登记编码1112360051,有效期长期。

  a、2013年9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向惠博普机械核发编号为TS2210989-2017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同意惠博普机械从事高压容器(仅限单层)和第Ⅲ类低、中压容器的制造,有效期至2017年9月8日。

  b、2012年8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向惠博普机械核发编号为TS2110A53-2016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同意惠博普机械从事C级锅炉制造,有效期至2016年8月30日。

  c、2015年1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向惠博普机械核发编号为TS2723083-2019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同意惠博普机械从事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有效期至2019年1月8日。

  d、2016年1月15日,大庆海关向惠博普机械核发登记编码为2306960715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至长期。

  e、2014年6月12日,大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向惠博普机械核发登记号为2302600305的《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f、2012年5月9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向惠博普机械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惠博普机械使用II类射线日,惠博普机械获颁编号为00639194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同意惠博普机械从事对外贸易经营。

  a、2014年4月2日,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向营口科思燃气核发编号为辽2014080419G号《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类别为管道燃气,经营区域为鮁鱼圈区,有限期至2018年4月2日。

  a、2012年5月10日,天津市然气管理处向天津武清区信科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核发编号为津燃许字第12006号《天津市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类别为管道管网输配,有限期至2018年4月2日。

  a、2015年11月9日,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科立尔服务核发编号为(黑)FM安许证字[2015]DQ302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科立尔服务从事井下作业,有效期至2018年11月8日。

  a、2010年6月26日,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向滩坊凯特核发编号为(鲁)JZ安许证字[2007]070516-02号《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滩坊凯特从事建筑施工,并于2013年6月26日准予延期三年,有效期2013年6月26日至2016年6月25日。

  b、2016年2月16日,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向凯特智能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核发编号为D237046100《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许可其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有效期至2021年2月16日。

  a、2015年6月3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泛华能源核发编号为(冀)FM安许证字[2015沧延400042]号《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泛华能源从事陆上采油(气),有效期至2016年7月23日。根据河北省安监局于2016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回执单》,泛华能源的续展材料已被接收,续展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b、2013年4月8日,河北省沧县水务局向泛华能源核发编号为取水(冀沧县)字[2013]第08060525号取水许可证,许可泛华能源以凿井方式在小郝庄南取地下水。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取水量1万m3/年。有效期限自2013年4月8日至2018年04月07日。

  a、2015年12月31日,中国工业清洗协会向发行人核发编号为ICAC-WL(A)-2015-024号的《工业清洗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物理清洗A级,同意发行人从事相关清洗业务。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0日。

  a、2015年10月10日,中国工业清洗协会向发行人核发编号为ICAC-WL(D)-2015-043号的《工业清洗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物理清洗D级,同意发行人从事相关清洗业务。证书有效期至2018年10月9日。

  a、2015年9月21日,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三门峡市帝鑫能源技术推广有限公司核发编号为豫10J号《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类别为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区域为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钢材市场西侧,有效期至2020年9月20日。

  a、2016年1月28日,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呼伦贝尔市成宇轩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核发了编号为蒙3J号《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类别为汽车加气站,有限期至2018年1月27日。

  a、2014年10月27日,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向鄂温克旗鑫达燃气能源有限公司核发了编号为蒙1J号《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类别为燃气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有效期至2016年10月26日。

  a、2015年11月6日,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向北京中加诚信管道技术有限公司核发了编号为CNEx15.3515号《防爆合格证》,有限期至2020年11月5日。

  经核查,除凯特智控、泛华能源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正在办理续展以外,上述资质证书目前持续有效,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的业务经营已取得必要的许可和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发行人与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并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16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主要银行授信情况如下表所示,其中,主要银行人民币授信总额度为99,000.00万元,已使用人民币授信为65,210.00万元,剩余人民币授信额度为33,790.00万元。美元授信总额度为4,866.00万美元,已使用美元授信为3,934.00万美元,剩余美元授信额度为932.00万美元。

  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及一期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现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未发行过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延迟支付债券利息或本金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占发行人2016年3月末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22.68%,未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0%。

  (4)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二)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5亿元;

  (三)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5亿元计入2016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额度。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通过上述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未来资金安排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公司已步入快速成长期,2012-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64.58%,同时,规模的扩张也带动公司营业成本不断增加,增加了对于营运资金的需求。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201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143,320.72万元,比201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46,648.02万元增长了超过200%。公司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产能进一步提高,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公司自2014年起拓展油气田EPC工程总包业务,资金需求量大,亟需配套相应规模的营运资金。

  除原有业务的持续增长外,报告期内公司还通过对外投资,并购优质资产等手段进行了横向和纵向的产业延展,业务范围不断扩展,并形成了新的盈利增长点。2012年,公司收购了华油科思,将业务拓展至下游的天然气运营,公司将在未来对华油科思的天然气运营项目进行投资,完成输配管道和门站的建设,此外,发行人还将拓展燃气应用领域的高附加值业务,如LNG\CNG加气站建设项目;2013年2月,公司收购的凯特智控与原有的自动化工程业务进行了整合,进一步充实了业务团队,健全了业务资质;2013年,公司亦收购了Dart FLG,获得柳林煤层气项目的相关权益;2014年通过收购泛华能源进入油田区块运营领域;2015年,公司增持了子公司凯特智控的部分股权,加快了油气田及油气管道数字化、信息化的拓展步伐。可以预计,随着新增业务项目的开展,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会出现快速增长。

  公司为了发挥国际化经营先发优势,更好的完成海外拓展战略,将在未来进一步增设海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以完善国外营销网络;公司为了巩固在油气水高效分离领域技术的领先优势,将继续投资目前在研的建设。国外营销网络建设及持续研发投入也将对进一步提高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以及对原有和新增业务所需流动资金等进行合理分析,并结合公司的发展的策略,初步计划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主要用于EPC项目运营、拓展海外业务(如建设国外营销网络)、发展天然气运营业务(如建设LNG\CNG加气站)、加强上业项目建设(如Dart FLG及泛华能源的油气勘探开发投资)等。

  本次债券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2016年3月年末未审计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从31.93%上升至41.03%。

  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情况下,以2016年3月未审计财务数据为基准,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由发行前的1.88上升至2.38,速动比率由发行前的1.75上升至2.24,发行人的短期偿债能力将大幅增强。

  发行人业务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且应收账款具有一定的回收周期和压力,发行人需要保留相对较大的营运资金规模,以保障日常运营需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来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缓解发行人业务发展需求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不匹配的压力,提升发行人运营能力。

  通过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可以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利率上升带来的风险。目前公司正处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在目前以银行借款为主要融资方式的情况下,央行如果加息,将大幅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波动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公司将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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