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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药业(60335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发布时间:2023-09-29 10:45:32   来源:ub8优游登录地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威尔药业”)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这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这次发行事宜出具了“苏同律证字 2023第[264]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律师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5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事项做核查,并就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间(以下简称“补充期间内”)发行人发生的期间事项(除特别说明外)或 2023年 4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30日期间发生的事项以及发行人于 2023年 8月 29日公告的《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情况做核查后,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未发表意见的事项,则以前述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为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的意见与前述法律意见书和/或律师工作报告有差异的,或者前述法律意见书和/或律师工作报告未披露或未发表意见的,则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声明事项,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有说明外,与前述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列声明事项一致,在此不再赘述。除另有说明外,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用简称与前述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使用简称一致。

  根据申报材料,1)企业主要从事药用辅料、高级合成润滑材料、特种表面活性剂材料、精制工业盐的生产和销售。2)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11,000吨生物基医药用新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3)前次募投项目“20000t/a注射用药用辅料及普通药用辅料产业基地项目”部分募投项目转入固定资产,目前尚未达产。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将对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结构产生的具体影响,在前次募投项目尚未完工的情况下开展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2)公司是否已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工艺、资质、许可,以及后续安排;(3)结合目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及产能利用率情况、竞争对手产能及扩产安排、意向客户或已有订单、募投项目各项产品目前研发进展情况等,说明公司本次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具体消化措施;(4)前次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募投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存在项目建成后无法达成预定效益的风险;(5)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涉及限制或淘汰类产能。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对(5)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一、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是否从事房地产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是否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涉及限制或淘汰类产能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拥有 13家实际控制的子公司、1家参与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如下:

  药用辅料、高级合成润滑材料、特种表面活性剂材料、 精制工业盐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 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 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 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 品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 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 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 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医用包装材料制造; 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 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 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 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 药品零售;药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 品添加剂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消毒剂生产(不 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 一般项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 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 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 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 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化工 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表面功能材料销 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料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盐加工;制药专用设备 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 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消毒剂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药用辅料、高级合成润滑材料、特种表面活性剂材料 的生产和销售;销售自产产品及技术;货物或技术进 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 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化工产 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 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 料及助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 纸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润滑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制造(不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 分析仪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新材料技 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 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 饲料生产;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饲 料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食品生产;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工业酶制剂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日用杂 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应用服务;食品添 加剂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 销售预包装食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 业酶制剂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日用 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食品生产;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 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海洋生物活 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 生物农药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 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 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 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如上表所示,仅生物材料及生物科技经营范围涉及“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其中,生物材料主要是做农药助剂和生物基材料的生产与销售,生物科技主要从事药用辅料、高级合成润滑材料、特种表面活性剂材料的生产与销售;报告期内,生物材料、生物科技存在将少量临时性用房对外出租的情形,合计租金收入分别为 15.62万元、19.76万元、9.63万元、4.81万元,占公司各期营业收入比例较低。生物材料、生物科技上述房屋出租并非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目的,不构成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情形。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均未从事房地产相关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均未取得或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相关资质,未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发行人出具了《不存在房地产业务的承诺函》,根据该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均不持有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资质证书,不具备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资质,亦未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不存在独立或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业务发展规划”。

  根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等文件,本次募投项目为“年产 11,000吨生物基医药用新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年产 11,000吨生物基医药用新材料项目”的实施用地为药业科技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拟建设的房产均系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厂房,不存在通过经营租赁或对外出售取得盈利的情况,不涉及房地产业务,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入房地产相关业务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建筑工程,亦不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未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

  (三)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涉及限制或淘汰类产能

  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促进药用辅料行业、润滑业及生物基材料行业发展的政策,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该等产业政策文件,具体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 国资委关于巩固回升 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 业经济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推动医药等重点产业链补短板, 加快关键原辅料、设备配件和生 产工艺研发攻关,促进集群化发 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科学技术部、商 务部、国家卫生健康 委员会、应急管理 部、国家医疗保障

  健全药用辅料、包装材料的标准 体系和质量规范,促进产品有效 满足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剂国 际化等要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局、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科学技术 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员会、国家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国家医疗 保障局、国家中医药 管理局

  加强标准的国际协调,牵头中药 国际标准制定,化学药品标准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生物制品标准 与国际水平保持同步,药用辅料 和药包材标准紧跟国际标准。加 强药品标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提升药品标准研究能力。

  加强药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和制 剂研发联动,促进药品研发链和 产业链有机衔接。推动企业等加 强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研发, 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提高质量水平。通过提高自我创 新能力、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等措施,推动技术升级,突破提 纯、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淘汰 落后技术和产能,改变部分药用 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依赖进口的局 面,满足制剂质量需求。

  新型固体制剂用辅料、新型包衣 材料、新型注射用辅料、药用制 剂预混辅料被列入该目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科学技术部、商 务部、国家卫生和计 划生育委员会、国家

  加强药用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 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标准体系建 设,增加国家标准收载品种,鼓 励企业提高规范生产能力,提升 质量控制水平。发展基于“功能

  相关性指标”的系列化药用辅料, 细分产品规格,提高质量水平, 满足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 价的需要。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 展改革委、科技部、生 态环境部、应急部、能 源局关于“十四五”推 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 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科学技术部、生 态环境部、应急管理 部、国家能源局

  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 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 品,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 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加速 石化化工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 革、动力变革,推进我国由石化 化工大国向强国迈进。

  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 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 物深度治理。深化石化化工等行 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 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 运行率和去除率。

  推动高选择性催化、高效膜分离、 危险工艺本质安全等技术,特种 茂金属聚烯烃、高端润滑油、高 纯/超高纯化学品及工业特种气 体、甲烷偶联制烯烃等新产品研 发。

  《中央、国务院关 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 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到 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 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 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到 2030 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 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到 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

  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 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 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 源消费比重达到 80%以上。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环保、绿 色生产生活的需要,围绕汽车、 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国防军工、 电子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 关键领域,重点发展高性能润滑 油等绿色石化产品。突破上游关 键配套原料供应瓶颈,加快国内 空白品种产业化及推广应用,引 导绿色产品生产企业集聚发展, 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 区。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科学技术部、商 务部、国家卫生健康 委员会、应急管理 部、国家医疗保障 局、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国家中医药管 理局

  健全药用辅料、包装材料的标准 体系和质量规范,促进产品有效 满足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剂国 际化等要求。重点发展可降解材 料、组织器官诱导再生和修复材 料、新型口腔材料等生物医用材 料。

  重点围绕生物基材料等方向,构 建生物质循环利用技术体系,推 动生物资源严格保护、高效开发、 永续利用,加快规模化生产与应

  (1)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用辅料及合成润滑基础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投项目为“年产 11,000吨生物基医药用新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药用辅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均属于“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和“C2780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合成润滑基础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属于“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本次募投项目规划实现年产 11,000吨生物基医药用新材料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产品。该项目用于药用辅料的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第一类 鼓励类”之“十三、医药”之“新辅料的开发和生产”,用于可降解医用耗材的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规定的“第一类 鼓励类”之“十三、医药”之“新型药用包装材料与技术的开发和生产”。

  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两部门联合公告 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第 2016年第 50号)、《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关于做好 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关于做好 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关于做好 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行业主要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等行业。

  发行人药用辅料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均属于“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和“C2780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合成润滑基础油业务属于“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不属于落后产能。

  综上,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限制或淘汰类产能。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等网站进行公开信息查询;

  2.取得并查阅本次募投项目投资备案、环评批复、能评批复、安全审查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备案、批复文件;

  3.取得并查阅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参与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生物材料及生物科技所签署的租赁合同、租金收入凭证; 4.取得并查阅公司出具的《不存在房地产业务的承诺函》及相关说明; 5.了解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和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主要产业政策;

  6.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规定并逐项比对,核查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限制或淘汰类产能。

  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未从事房地产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未投向房地产相关业务。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限制或淘汰类产能。

  根据申报材料及公开材料,1)本次募投项目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威尔药业科技与控股子公司兴威生物共同实施,兴威生物合资方为拉克泰德。2)根据《合作协议》,由兴威生物负责技术支持、采购,以及对外销售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产品,兴威生物负责制定委托生产计划并向威尔药业科技下发委托加工订单。

  3)公司将通过借款方式,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汇入威尔药业科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2023年 7月,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沈九四等十名少数股东同意将其合计持有兴威生物 13%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 650万元)转让给公司。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威尔药业科技、兴威生物共同实施的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提供借款,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2)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技术专利来源、形成过程,本次募投项目在技术使用及合作方面的具体安排;(3)结合《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说明威尔药业科技、兴威生物在人员配置、分工安排、经营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由兴威生物负责技术支持、采购、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兴威生物合资方拉克泰德是否存在后续退出机制,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及产业化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4)兴威生物部分少数股东将所持 13%股权转让给公司的主要考虑,公司主要股东方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兴威生物股权或任职情形。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第 8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威尔药业科技、兴威生物共同实施的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提供借款,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一)本次募投项目通过威尔药业科技、兴威生物共同实施的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

  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是公司近年来一直关注并致力发展的战略性产品,也是公司未来重要的业务布局方向。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以及对该产品的重视,公司于 2021年 10月 15日成立了控股子公司兴威生物,负责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产品的产业化技术支持与产品销售,并引入拉克泰德作为合资方,为本项目的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的产品为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生产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以乳酸、乙醇酸为原料在催化剂作用下合成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的中间体丙交酯、乙交酯;第二步以丙交酯、乙交酯为原料,通过开环聚合制得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药用辅料和合成润滑基础业,已经形成了醚类精准聚合、酯类定向合成、高效分离提纯等核心技术,通过多年以来的研发积累,已自主掌握以丙交酯、乙交酯为原料,通过开环聚合制得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的相关技术,公司产品“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 7525(供注射用)”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完成备案。但由于公司目前需要对外采购丙交酯来生产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丙交酯来源、质量和生产成本受上游供应商制约,且市场供应存在波动。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可以向上延伸打通从乳酸至丙交酯的制备流程,深化产业链的纵向布局。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兴威生物合资方拉克泰德合伙人均为南京大学张全兴院士团队相关成员。张全兴院士团队在生物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对丙交酯催化合成技术的研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同时,公司所受让的丙交酯合成方法相关专利主要发明人同样为张全兴院士团队相关方能够为相关技术产业化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兴威生物报告期内未从事生产活动,由于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产品是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大力支持的新兴行业,占据先发优势可以使得公司在后续市场竞争中拥有更加有利的竞争地位,因此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完成该产品的提前布局,实现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兴威生物通过与具备现有土地且拥有成熟生产能力的药业科技合作,共同实施本次募投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由药业科技负责产品的生产制造,建设投资均由药业科技完成,因此本项目募集资金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药业科技进行使用,公司未对兴威生物进行增资或提供贷款,因此少数股东拉克泰德未同比例进行增资或提供贷款。

  兴威生物与药业科技约定的采购价格以产品生产成本及相应加成确定,即采购价=(由药业科技提供的原材料、辅料、包材成本+制造费用+人工成本+其他生产成本)*(1+20%)。

  经检索,目前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中,在公告文件中披露的成本加成率情况如下:

  海正药业受关联方委托加工的价格=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加成,即=原材 料、辅料+(制造费用+人工成本+其它生产成本)*(1+协商约定的成本加 成率);成本加成率约为 10%,根据双方协商确定,海正药业会考虑加工 难度、对生产线的占用情况、对其他客户同类委托加工业务的成本加成率 等因素报价。 报告期内,海正药业对非关联客户亦存在类似的委托加工药品业务,成本 加成率在 5%-15%范围内不等。

  科伦药业子公司伊犁川宁委托关联方恒辉淀粉进行委托加工产品,由伊犁 川宁向关联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并委托关联方为其加工,根据关联方发生 的实际生产成本加成 10%计算委托加工费用。

  华一股份与华盛锂电磋商委托加工 VC 粗品定价时,华一股份考虑加工过 程中所使用的相关辅料、机器设备折旧、能源耗用情况以及人工成本等因 素作为定价依据,该定价水平下发行人预计可获取 20%的合理毛利率水 平。

  报告期内,欣隆药业为昊帆生物提供委托加工业务的毛利率在 16%~17% 之间。

  通过与相关公司披露的成本加成率与毛利率对比,本次募投项目兴威生物向药业科技的采购价格公允,兴威生物与药业科技间的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无毒、良好的成囊和成膜的性能,能够广泛应用于制药、植入类可吸收医疗器械、可降解医用耗材、包材等领域,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达产后预计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拉克泰德主要合伙人为南京大学张全兴院士团队相关成员。

  张全兴院士团队在生物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对丙交酯催化合成技术的研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拉克泰德能够为相关技术产业化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二、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技术专利来源、形成过程,本次募投项目在技术使(一)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技术专利来源、形成过程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和《南京威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11000吨/年生物基医药用新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为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生产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以乳酸、乙醇酸为原料在催化剂作用下合成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的中间体丙交酯、乙交酯;第二步以丙交酯、乙交酯为原料,通过开环聚合制得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技术专利及形成过程如下:

  2015年 11月,药业科技就丙交酯 乙交酯共聚物项目进行立项,后 续进入研发阶段;药业科技通过 反应装备及精制技术创新,完成 小试及中试工艺开发,于 2020年 完成中试规模验证,2021年 8月 申请专利,2022年 12月获得专利 授权。

  南京大学张全兴院士团队自主开 发,通过催化剂技术创新,完成 小试及中试开发,2020年 1月申 请专利,2021年 11月获得专利授 权。

  南京大学张全兴院士团队与南京 全凯生物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全凯生物”)(注) 联合开发,通过工艺与装置的技 术创新,完成小试及中试开发, 2020年 1月申请专利,2021年 3 月获得专利授权。

  注:全凯生物系张全兴院士团队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平台,主要负责生物基材料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其中,专利“一种可注射用丙交酯乙交酯共聚物的悬浮聚合制备方法”系药业科技自主研发取得。

  专利“一种催化合成丙交酯的方法”系兴威生物受让取得。2022年 9月,南京大学、兴威生物及江伟、孙平等发明人共同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约定南京大学将发明专利“一种催化合成丙交酯的方法”转让给兴威生物,专利权转让价款为 1,800.00万元。2022年 12月 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手续合格通知书》,准予上述专利权变更登记。

  专利“一种丙交酯的合成方法及装置”系南京大学及全凯生物许可药业科技实施。2023年 8月,药业科技与南京大学、全凯生物共同签署《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南京大学及全凯生物将发明专利“一种丙交酯的合成方法及装置”以普通方式许可药业科技实施,实施期限为 10年,许可实施使用费共计 180.00万元。

  2021年 10月,发行人与拉克泰德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威尔药业及拉克泰德共同投资设立兴威生物实施医药用新材料产业化合作项目。拉克泰德作为张全兴院士团队成员出资设立的投资平台,负责为合作项目产业化协调专利技术来源并提供技术支持,为合作项目的立项、安评、环评提供基础技术资料,对合作项目产业化技术进行持续研究、改进完善。2023年 8月,发行人与拉克泰德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为加快推进合作项目实施,双方同意由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兴威生物共同实施合作项目。拉克泰德同意协调其合伙人或团队成员对合作项目产业化实施及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

  为推动合作项目顺利实施,张全兴院士团队向南京大学申请将涉及丙交酯合成相关专利技术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其中,南京大学将其发明专利“一种催化合成丙交酯的方法”转让给兴威生物,南京大学与全凯生物将其共有发明专利“一种丙交酯的合成方法及装置”许可药业科技实施。同时,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合作安排,兴威生物将其拥有的发明专利“一种催化合成丙交酯的方法”以排他方式许可药业科技无偿使用,并保证其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能够满足募投项目产业化运营需求。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及产业化,拉克泰德合伙人已在兴威生物兼职,并对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生产提供技术支持,主要职责包括:对制备高纯度丙交酯相关技术进行工业化生产验证及工艺包的设计开发;为本次募投项目工程设计、设备选择、项目立项审批提供技术咨询;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行技术论证及方案优化;负责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技术的优化改进等。

  三、结合《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说明威尔药业科技、兴威生物在人员配置、分工安排、经营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由兴威生物负责技术支持、采购、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兴威生物合资方拉克泰德是否存在后续退出机制,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及产业化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一)威尔药业科技、兴威生物在人员配置、分工安排、经营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根据药业科技与兴威生物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发行人提供的组织架构及部门职责、兴威生物职能部门设置计划等资料,药业科技与兴威生物共同实施“年产 11,000吨生物基医药用新材料项目”,其中药业科技负责项目建设及后续生产,兴威生物负责项目技术支持及销售。双方在人员配置、分工安排、经营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具体安排如下:

  药业科技成立于 2013年 6月,系发行人的重要生产主体之一,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生产管理与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充分满足高品质、高稳定性的生产需求。

  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药业科技拥有正式员工 205人,并已设置生产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包装部、质量检验部等职能部门,其中生产管理部人员 39名,主要负责编制生产计划,组织协调产品生产工作;设备管理部人员 8名,主要负责生产类、检验类设备的日常检验维修及管理工作;安全环保部人员6名,主要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等监督管理工作;包装部人员 46名,主要负责生产过程中物耗、能耗控制;质量检验部人员 23名,主要负责对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药业科技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后续生产及运行管理需要,将通过内部培养及调任、招聘新员工等渠道解决用工需求,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和良好的保障。

  兴威生物目前已经组建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和技术副总经理,由总经理负责市场开发,技术副总经理负责技术开发。同时,兴威生物组建了技术开发团队和市场开发团队,负责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工艺技术的研发及优化、募投产品市场开发及客户拓展。

  兴威生物未来拟在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前 6个月内组建行政财务部、技术开发部、市场开发部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其中,兴威生物拟设置行政财务部,主要负责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财务管理。兴威生物拟设置技术开发部,主要负责产品工艺技术管理、产品工艺技术改进、新产品开发研究及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部拟由拉克泰德合伙人兼职 7人,其余人员通过发行人内部研发技术人员调配以及外部市场招聘的方式进行安排。兴威生物拟设置市场开发部,主要负责产品市场开发、产品销售管理及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其中产品市场开发人员从事产品市场调研、信息采集、产品发布、接受订单等工作;产品销售管理人员从事生产订单下发、生产跟踪、销售跟踪、客户服务等工作;原辅材料采购管理人员从事募投项目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采购与管理工作。

  药业科技在现有厂区内建设1幢4层生产装置楼、相关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并负责购置募投项目相关的生产装置及辅助生产装置。药业科技应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募投项目设计的生产能力。

  药业科技应当按照《合作协议》及兴威生物订单的要求组织生产,并将所生产产品独家供应给兴威生物。若兴威生物订单需求量不满足募投项目产能,药业科技有权将所生产的产品销售给其他第三方。同时,在募投项目产能充足的情况下,兴威生物不得向其他第三方采购同类产品。

  兴威生物负责采购原材料,根据具体产品需要,在特殊情形下,也可由药业兴威生物对外进行销售并负责相关售后服务。

  兴威生物在合作期限内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权(名称:一种催化合成丙交酯的方法)以排他方式许可药业科技无偿使用,并保证其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能够满足募投项目产业化运营需求。同时,兴威生物对募投项目建设及生产持续提供技术支持或咨询服务,并负责对药业科技生产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药业科技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药业科技设董事会,成员为五人,董事由发行人委派产生,董事会成员现为吴龙国、陈新国、高正松、吴仁荣、沈九四。药业科技设监事一人,由发行人委派产生,监事现为吴荣文。药业科技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现为徐溢。

  兴威生物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现持有其 64%股权,拉克泰德现持有其 36%股权。兴威生物设董事会,成员为五人,其中发行人提名三人、拉克泰德提名两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现为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江伟、孙平。兴威生物设监事一人,由拉克泰德提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现为李俊。兴威生物设总经理一名,技术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由发行人提名,技术副总经理由拉克泰德提名。兴威生物总经理现为高正松,技术副总经理现为江伟。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由药业科技销售给兴威生物,再由兴威生物对外销售。药业科技的销售价格按照其生产成本加上适当利润的原则进行确定,即销售价格=(由药业科技提供的原材料、辅料、包材成本+制造费用+人工成本+其他生产成本)*(1+20%)(公式中的价格成本等均指不含增值税金额)。

  根据《南京兴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发行人与拉克泰德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对兴威生物利润进行分配。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上述事项外,药业科技与兴威生物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是发行人近年来一直关注并致力发展的战略性产品,也是发行人未来重要的业务布局方向。张全兴院士团队在生物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对丙交酯催化合成技术的研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布局,发行人与张全兴院士团队就医药用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合作事宜进行接洽。2021年 8月,张全兴院士团队成员出资设立拉克泰德,作为项目合作的投资主体。2021年 10月,发行人与拉克泰德共同投资设立兴威生物实施医药用新材料产业化合作项目。

  张全兴院士团队主要研究方向为生物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的研发及应用,并致力于生物基领域全产业链的建设及发展。张全兴院士团队历经多年研究积累,在乙交酯、丙交酯催化合成工艺等核心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张全兴院士团队核心成员情况如下:(1)张全兴院士,现为南京大学教授,国家有机毒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主要研究内容为塑料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特别是限塑和低碳发展背景下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的制备与应用和废弃塑料的资源化回收利用;(2)李爱民,现为南京大学教授,国家有机毒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内容为有毒物质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环境功能材料的合成及应用;(3)江伟,现为南京大学环境学院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生物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曾参与丙交酯合成产业化项目开发,具有丰富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经验;(4)孙平,现为南京大学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水污染控制策略与环境管理、生物基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承担并完成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子课题任务;(5)齐运彪、黄伟及李俊,现为全凯生物专职研发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生物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的研发。

  为推动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张全兴院士团队协调并推动丙交酯催化合成技术专利的转让及许可实施,同时,相关团队成员已经在兴威生物进行兼职。公司与张全兴院士团队开展紧密合作,就本次募投项目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生产工艺进行研发,已经实现中试规模生产。

  兴威生物目前拥有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重要专利及关键技术,同时张全兴院士团队成员已在兴威生物兼职,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及保障。

  本次募投项目系单位现在有业务的拓展及延伸,募投项目生产所需原材料与公司现有主要原材料存在差异,由兴威生物专门采购能够更好把控原材料质量。同时,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重点应用于高端药辅材料等生物医学领域,对产品配套技术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兴威生物具备专业技术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服务。

  经查阅发行人与拉克泰德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合作框架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发行人、兴威生物及拉克泰德之间并不存在关于拉克泰德退出机制的相关约定。

  根据《南京兴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拉克泰克不存在其他后续退出机制。

  根据拉克泰德出具的书面确认,拉克泰德未来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南京兴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投资退出程序,除此之外,拉克泰德与发行人、兴威生物之间不存在其他关于后续退出的约定及安排。

  综上,拉克泰德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南京兴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退出兴威生物,除此之外,拉克泰德与发行人、兴威生物之间不存在其他关于后续退出的约定及安排。

  发行人不断加大药用辅料及医药用新材料研究开发力度,形成了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确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发行人积极推进创新发展理念,与科研院所、药品检验机构等成立联合实验室,建立多个国家级及省市级研发平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制剂及辅料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水溶性药用辅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创新中心、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等,为产品的技术开发、标准提升、应用研究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鉴于生物基医药用新材料广阔的行业发展前景,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发行人近年来一直注重以乳酸、乙醇酸为原料生产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方面的研发技术及积累。发行人与南京大学张全兴院士团队建立合作关系,投资成立兴威生物,共同开展乙交酯、丙交酯单体制备工艺及共聚工艺的研发合作,并对相关工艺参数、工艺流程、设备参数及选型和设计、自控方案进行优化,成功实现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中试规模生产,为后续工业化生产奠定坚实基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取得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了高粘产品反应及精制问题,产 品质量稳定,生产周期短,精制 溶剂用量少,单体残留低,绿色 环保。

  以乙交酯、丙交酯为原 料,通过连续流技术, 制备乙交酯丙交酯共聚 物系列产品。

  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系列产品。 该技术通过连续流技术,解决了 高粘度产品混合及传热问题,提 高了产品内在质量,显著缩短反 应周期,质量稳定性。

  对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 粗品进行连续循环精 制,制备高纯度乙交酯 丙交酯共聚物产品。

  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系列产品。 该技术通过连续循环精制,产品 单体残留低,溶剂用量少,生产 周期短。

  以乳酸、乙醇酸为原料, 通过选用新型催化剂, 以及制备及精制工艺创 新,创新装备设计,制 备高纯度乙交酯单体和 丙交酯单体。

  乙交酯、丙交酯产品。 国内领先的高效催化体系,易于 脱除,实现连续化制备高纯度乙 交酯、丙交酯产品,生产周期短、 成本低。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药用辅料研发技术及工艺改进,经过多年深耕积累以及与高校科研团队的紧密合作,公司目前已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技术工艺。

  因此,发行人已掌握以乳酸、乙醇酸为原料生产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的关键核心技术,发行人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了充分的技术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重要保障。

  发行人在多年的发展中形成了具有丰富产业经验和创新、创业精神的管理层,稳定的核心员工团队,核心管理团队拥有超过 20年的药用辅料行业从业经验和背景。同时,发行人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核心研发团队长期在药用辅料领域从事研发技术、产品开发、技术应用等工作,对行业内技术有着深刻理解。其次,发行人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及引进机制,并建立了良好的人才激励制度,为扩大研发人员规模、维护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提供了重要基础。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共拥有研发人员127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9.16%,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研发技术的需要。

  针对本次募投项目,发行人与南京大学张全兴院士团队开展深入合作,致力于开展生产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的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实施。同时,发行人通过现有药用辅料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培养了一批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募投项目的建设及经营打下良好基础。最后,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建设和投产,发行人将根据需要,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完善人员配置,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储备充足的人力资源。

  因此,发行人已经储备了较为丰富的管理、技术及生产人员,能够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及产业化需求。

  发行人已就本次募投项目明确具体建设用地,并取得投资备案、环评批复、能评批复、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或资质。同时,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 7525(供注射用)”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完成备案及关联审评。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资质、许可及审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发行人作为药用辅料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有着 20余年的行业从业经验,和国内外数千家药品生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在行业内拥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客户资源储备。此外,发行人拥有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自动化生产线,已通过药用辅料领域众多客户的审计和药监系统的认证,更加符合制药企业及医药包装材料选择原料的要求,发行人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能够较好地满足制药企业对供应商与原材料的检查要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为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拥有非常良好的生物相容性、无毒、良好的成囊和成膜的性能,能够大范围的应用于制药、植入类可吸收医疗器械、可降解医用耗材、包材等领域,具备良好的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各领域产品的市场前景与客户开拓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制药领域,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主要作为微球制备的高端药用辅料,目前国内微球相关企业生产所需的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主要依赖进口。微球具有多种优势,具体如下:

  我国慢性病患者数量庞大,叠加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心脏病等疾病的死亡率增加,将刺激心血管药物、肿瘤药物等需求,推动药物研究发展。另一方面,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率提升,居民生活方式改变导致精神压力增加,将推动精神疾病相关药物的需求增长。由于具备延长药物效用时间、提高患者顺应性、优化治疗效果等特点,微球技术被广泛应用于长效缓释注射剂的开发应用。

  目前国内已上市的五类微球制剂应用范围包括恶性肿瘤、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精神疾病等领域。我国慢性病患者群体壮大,药物需求广阔,有望推动具备明显优势的微球制剂在恶性肿瘤、心脏疾病、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疾病相关领域的市场规模增长。

  中国微球制剂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增速高于全球市场。根据医药咨询机构艾美仕市场研究公司(IQVIA)和火石创造数据平台的数据,2017-2019年,全球微球制剂市场规模从 72.26亿美元上升至 78.56亿美元,期间复合增速约为 4.27%。

  就中国而言,头豹研究院数据显示,2015-2019年,中国微球制剂行业市场规模从 22.3亿元增加至 47.4亿元,期间每年的同比增速均超过 17%。由此判断,国内微球制剂市场规模的增长势能远超全球水平。头豹研究院预测,随着市面上多个原研药的专利过期,国内企业加紧微球产品研发布局,国产微球制剂有望迎来爆发期,预计 2024年我国微球制剂行业市场规模将突破百亿元大关,预计增加至 116.1亿元。

  根据 CDE登记信息,目前国内仅有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与公司的供注射用的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中使用。公司已与国内主要微球制剂生产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递样客户如下:

  在植入类可吸收医疗器械领域的应用方面,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组织修复材料由于其有生物降解性,在伤口愈合后可自动降解并吸收,无需二次手术,无需拆线,对伤口刺激较小,可有效促进愈合,相较传统医用缝合线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可降解医用缝合线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制成的组织工程支架材料,在体内无毒,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不会引起周围组织炎症,无排异反应,并且可被生物降解,可以参与人体内糖类代谢循环,无残留。相较于传统支架材料具备较为明显的优势,符合组织工程支架材料领域的发展方向,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与北京颐合恒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优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尼达(江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华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就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合作意向开展洽谈,相关客户的储备将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奠定良好市场基础。除上述企业外,公司将积极跟踪并开拓其他潜在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

  在可降解医用耗材领域,我国大输液产品包装的发展趋势与世界大输液产品包装的发展趋势一致,朝着塑瓶、非 PVC软袋和直立式软袋包装的方向发展,软塑包装输液产品所占市场份额逐渐上升,随着我国医药产业不断的升级与发展,药企对耗材、包材的环保性也愈发的重视,部分高端药物对包材与药品间的适应性和相容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聚乳酸、乙交酯丙交酯共聚物等新型可降解材料也将作为 PVC的替代材料,在医用耗材、包材中将会得到大范围的应用。(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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