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佛山市农业农村部门将协助出具加盖省农业农村厅公章的证明,确保全市
请佛山市辖区内需要办理“民生保供资质证明”的农业企业向所在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资料,经审批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办理。佛山市和各区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如下:
粮食、蔬菜、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化肥、饲料、兽药、动物防疫物资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加工企业。
证明模板由省农业农村厅发放各地,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填写企业名、生产或加工产品的类别、证明编号和证明日期。
证明编号为8位数字,前4位为各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划代码,如广州市为4401,后4位为顺序号。
办理范围内的企业向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运输产品是本公司制作加工范围内产品,符合产品质量安全和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运输产品时严格遵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各地要充分认识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合乎条件的申请企业要快速出示证明。
要督促申请企业严格遵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运输本公司制作或加工范围内的产品,不得超范围运输其他产品。
对不遵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超范围运输产品的,列入诚信管理黑名单;对伪造、冒用证明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